| 淄教师字[2006]1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我市2006年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我市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期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所有初中学校新任和拟任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区县教育(教体)局中层干部、乡镇教委主任(中心校校长)、副主任(副校长及校长助理)未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者。 二、培训内容 除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及讲座外,将根据当前教育形势,增加课程教材改革、评价制度革新、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最新政策、理论等与教育教学联系紧密的教学内容。 三、培训方式、目的 采用集中培训、在岗实践、考察调研、撰写论文、论坛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 四、培训时间、地点 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集中学习培训,第二阶段为教育考察调研,第三阶段为学用结合、在岗实践,第四阶段为专题研讨、成果交流,共300学时。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10月30日,10月20日下午报到(21日早8点以前能赶到培训地点的可以不提前报到),报到地点: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南门(原山东工程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人:曹祖华、孙晓亮,联系电话:2305911、2778753。 其他阶段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经费 1. 学员往返差旅费、教材资料费(每人预收100元,多退少补)、食宿费及学习期间外出考察调研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2. 培训费: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费1200元/人,由市教育局和学员任职学校共同负担,市教育局负担300元/人,其余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六、其他事项 参训校长第一次集中培训时每人带两张二寸半身近照,并带足有关费用。请各区县、有关学校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参训人员,务于10月18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孙晓亮,联系电话:2778753 邮箱:shangyh06@163.com
附件:1. 第十五期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第十五期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二○○六年十月九日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