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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

本站 2008-4-16 19:28:21 作者: 阅读次数: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人事局
关于二○○八年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

淄教师字〔2008〕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人事局,高新区地社局、组织人事部,局属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2008年,我市教师继续教育以“五个有效”为主要内容,以网上研修为主要形式,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培训,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素质为重点,以“五个有效”为主要内容,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以创建有效学校,建立学习共同体;培养有效教师,提升生命质量;探索有效教学,促进专业成长;提高有效技能,打造学科教学特色;实现有效研修,学会自主学习为主要目标,从而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
    二、培训对象及学习内容
    1.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及学校管理人员。
    2.学习内容:学校领导及教育管理人员,学习《素质教育概论》一书;专任教师学习《有效研修》、《有效教师》、《有效技能》三门课程,参训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学习。
《素质教育概论》是2008年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公共科目,为必学必考内容。
    三、组织报名
    4月30日前,区县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乡镇学校以乡镇为单位,到区县教育局进行学员信息确认、订购教材、交纳培训费、领取学员磁卡;市属学校到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5月10日前,参训学员登陆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选课;各区县于5月15日前,将培训费、教材费及教材征订单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四、培训时间安排
    5月至7月为理论培训阶段,每门课程安排60学时的网上研修;8月至12月为自主实践研究阶段,每门课程安排40学时。市、区县、学校,安排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00学时。
    五、培训方式
    2008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骨干培训、网上研修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为平台,开展网络远程研修;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校本培训。校本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各学校要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在学校层面将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研究紧密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校本研修制度,以研带训、以训促研、研训结合,指导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在骨干培训和网上研修的基础上,抓好教师的校本研修,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六、培训经费
    根据淄价字〔2008〕64号文件,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规定,每门课收取培训费40元。继续教育培训费由学校负担,教材费由参训教师负担,有条件的单位可由学校全部负担。
    七、考试、考核
    网上研修考核占总成绩的30%,研修期间每门课程安排5次作业,学员在网上完成作业并提交,经考核合格者,每次作业记6分。
    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70%,培训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考试。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每门课程记20学分,通过网络自动记录到学员个人帐户。
    各区县教育、人事部门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本区县的考试、考核工作。理论考试实行上机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将于2008年7月份通过“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公布。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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