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教师字[2007]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有关学校: 当前,全市教育发展的形势良好,但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教师队伍建设至关重要。目前,全市普通高中教师5603人,本科以上学历5073人,合格率为92.58%,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仅有114人,占总数的0.0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3200人左右,占总数的38.4%。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教师4614人,占总数的82.3%,35岁以下3615人,占总数的64.5%。按照淄博市教师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普通高中教师的学历提升任务非常艰巨。为确保我市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提出学历提升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部“十一五”教师教育发展规划为依据,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历提升为契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养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硕士培养、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方式,推进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实施,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普通高中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1500人,占教师总数的35%左右。同时,通过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到高校集中脱产学习等形式,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我市教育的均衡、可持续发展。到2012年,35岁(1977年后出生)以下的普通高中教师要有35%左右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45岁(1967年后出生)以下未取得教育硕士的教师要在合格学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届时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应视情况调整其教学岗位。 三、培养计划 1.培养人数:根据我市实际和高校教育硕士招生、管理有关规定,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突出骨干培养的原则,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7—9个专业,每个专业招教育硕士30人左右,每年培养教育硕士200—300人左右,5年培养1500人左右,其中市属学校1000人左右,同时,有一定数量的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2.开设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教育技术、教育管理等14个专业。 3.承办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 四、保障措施 1.在继续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基础上,与上述有关高校协商,在我市设立教育硕士培养点,以方便教师在职学习,解决减轻教师负担、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由市教师教育办公室负责。 2.举办考前辅导班,由招生院校派教师对报名参加考试的教师进行外语和专业课考前辅导,以提高录取率。 3.培养经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经费由学员和学校共同负担;教育硕士班三年学费为20000元左右,学员按学年缴纳,为鼓励教师参加学习,提高学历学位层次,学费采取财政、学校、学员本人三方分担的办法解决。局属学校参加学习人员,由市财政每人一次性补贴5000元,学校承担7000元左右,剩余学费由学员承担。局属学校平均每年培养200人,需补助经费100万元,5年共需经费500万元。局属学校以外参加学习人员,由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及学员所在学校制定具体的经费分担办法。 4.学员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作为评优晋级的优先条件;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在原单位工作一定年限后方可调动。 5.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构建和谐教育的全局出发,着眼未来, 抓好教师学历提升任务的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为参加学习教师提供方便,特别在经费方面,要多渠道筹措培养经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实施,确保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淄博市教育局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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