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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案》的通知

本站 2007-1-26 8:59:16 作者: 阅读次数:
 

淄教师字[2007]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淄博师专、淄博教育学院:
    现将《淄博市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各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保障培训条件,为骨干教师培训创设优良环境,以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淄博市教育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淄博市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为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根据《淄博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方案》,特制定淄博市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骨干教师培训,使其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等方面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的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使其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以此带动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内容
    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内容主要有师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教育科研与课题研究、新课程与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化发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知识拓展、教育考察与实践等八个模块。
    三、时间安排
    骨干教师培训分为集中学习与在岗实践两个阶段。集中学习阶段共安排30天,完成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参加教育实践考察,确定研究课题并完成课题申报、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在岗实践阶段共计10个月,学员回到原工作单位,将所学理论知识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研究,并完成课题研究报告或教育教学论文。
    四、培训方式:
    1.采取理论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小组交流、教育教学实践与考察等形式;分散研修采取导师指导下的个人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
    2.突出学员主体地位,调动参训学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倡自主学习、自主研究和自主实践。加强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学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学员与培训基地之间的交流互动。
    3.突出课堂教学。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探索有效教学方法,构建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形成学科教学特色。
    4.整合培训资源,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根据培训要求,一是聘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或进行专题讲座;二是聘请省内外高校教师授课;三是从我市教学一线的市以上特级教师、齐鲁名师人选、淄博名师人选、淄博市首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人员中选拔一部分人员担任主讲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就授课内容、形式、方法形成共识,确保培训质量。
    5.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课堂讲授与网上学习相结合,提高学员的网上学习能力;统一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重视个体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6.理论学习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学员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践研究环节,努力实现从“经验型”教师向“研究型”教师的跨越。
    五、考核
    对参训学员的考核分为课程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教育科研能力考核三部分。
    课程考核占40%,其中学习期间的表现(如学习态度、出勤情况等)占10%;课程考试或考查占30%。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占30%。主要考核学员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教育教学中骨干作用的发挥等。考核形式为教学设计、撰写考察报告、课件制作等。
    教育科研能力考核占30%。主要考核学员的课题研究和科研论文情况,考核形式为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
    学员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淄博市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附:各学科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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