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教师字[2006]1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根据淄教师字[2006]12号文件精神,淄博市名师讲师团将赴沂源县、高青县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 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阿里木•亚可夫担任团长,成员由48名齐鲁名师人选、淄博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组成(名单见附件),另有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各一人。 二、时间安排 讲师团在沂源县、高青县各送教两天,具体时间由高青、沂源确定,市教育局组织安排。 讲师团成员要做好授课及专题报告的准备,并于9月25日前,将有关内容如示范课名称、学生和教学辅助设备及专题报告内容、题目、时长等报讲师团(设在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市教育局将根据接受送教单位需要,随机抽调8名讲师团成员进行讲学活动。被抽调的讲师团成员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集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有关具体要求 1.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保障讲师团按时参加送教活动。 2.讲师团送教地点由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接受送教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组织,确保送教工作顺利开展,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齐鲁名师人选、淄博名师人选、特级教师所在单位和本人,讲师团成员所在学校要合理安排好教学,确保讲师团成员能按时参加送教活动。 4.讲师团食宿由区县教育局和接受送教单位负责解决,其它费用由市专项经费支付。 联系人:王庆东 联系电话:2779438
附件:淄博市讲师团成员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二○○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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