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教师继续教育考试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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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 2007-6-12 11:00:37 作者: 阅读次数: |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方便各单位编排考号、安排考场,经研究,决定对科目代码作如下规定:《有效学校》闭卷为01、《有效学校》开卷为11、《有效教学》闭卷为02、《有效教学》开卷为12,考生信息按以上四个科目分别上报。请各单位在编排考号时遵照执行。 淄博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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