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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年度教育创新人物人选的通知

本站 2006-5-29 14:28:08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有关学校:
    2005年10月,省教育厅转发了《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分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三个系列,每个系列评选创新人物10名。2005年度组织开展了校长系列的评选活动,2006年组织开展创新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凡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普通中小学现任班主任均可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学生。能认真研究学生心理、生理特点,掌握其身心发展规律,并运用于管理实践之中,所任班级最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集体(或优秀中队)称号。
    (二)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注重德育工作创新和班级管理工作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具备反思和评估教育管理行为的意识和能力。有典型的班级管理创新案例,且得到学生、家长普遍公认并有推广价值。
    (三)管理方法民主,管理手段灵活,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宽松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及团结、进取、合作的班风。有班级管理创新理论专著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相关文章。
    (四)注重因材施教和创新思维培养,注重整体发展,善于挖掘并指导、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以培养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并富有实效。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方面成绩突出。
    (五)在班级管理其他方面有突出绩效。
    (六)在相同条件下,参加过班主任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与步骤
    本次省级和市级年度教育创新人物人选的推荐一并进行,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一式10份),由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各方面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正式推荐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区县要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创新型班主任的评选条件分学段对本区县各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6名推荐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各2名,高新区、淄矿集团各推荐1名);局属学校每校推荐1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06年6月15日之前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局属学校直接上报)。
    联系人:王新宁     联系电话:2777411
    四、推荐材料
    (一)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一式10份(可从淄博教师教育网站www.zbjsh.net下载)。
    (二)教育创新成果材料。被推荐者应提交教育创新成果材料,对自己开展教育创新的主要绩效进行总结提炼成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同时附相关的科研成果(专著、论文)原件或绩效证明材料。
    (三)音像资料。被推荐者应提供10分钟以内的陈述资料(光盘),主要阐释申报理由和开展教育创新实践的简要说明。
    五、评选工作
    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由创新人物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首先通过材料评审,确定30名候选人,其中向省推荐3名(6月25日前)。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刊登在淄博教育网站、淄博教师教育网站、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上(7月10日至7月31日),读者可根据其事迹材料进行投票。创新人物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创新人物申报材料和社会投票情况进行终评,确定 15名淄博市中小学年度教育创新人物及15名淄博市中小学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提名奖(8月20日前)。
    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活动是进一步激励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树立教育创新理念,提高教育创新能力,建立岗位成才机制,促进专业化发展,推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推荐的过程作为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的过程,要通过各项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附件: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  

                        淄博市教育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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