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招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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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 2006-4-27 15:03:39 作者: 阅读次数: | ||||||||||||||||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山铝基教处,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为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同时方便广大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解决工学矛盾,经协商,2006年山师大为我市集中培养有关方向教育硕士研究生,如招生达到开班人数,山师大将在我市设点办班,达不到开班人数的专业,转入山师大校内班学习,考试未录取者,可允许跟读,但三年内须通过全国联考取得入学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下表)
二、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小学和其他中等学校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市、区(县)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三、报名办法 报名以区县或学校为单位到市教师教育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06年6月10日前。报名费共计320元/人。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只限上线考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学习方式 我市开班的三个方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是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或双休日进行,考生平时基本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三年。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学费 学费为17000元,可分两次缴纳,课程学习阶段收取学费标准的50%,论文答辩阶段收取学费标准的50%。参加我局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者免缴部分学费。 六、考试及录取 入学考试为全国统一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五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山师自行命题、评卷,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一并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入学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录取由山东师范大学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复试和政治理论考试。符合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持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师教育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办理复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手续。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2006年底或2007年初将在网上公布录取基本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资格审查、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考生可登陆淄博教师教育网站查询。 七、复习资料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考教材为:《教育学心理学全国统一联考大纲及指南》、《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大纲》(非学科教学•英语方向复习使用),学科教学•英语方向英语复习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大纲》(英语二)。 购买联考科目教材和专业课参考书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者请与教师教育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778753,联系人:李慎玉。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市属学校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将该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 淄博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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