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继续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
|---|
|
|
| 本站 2006-4-24 11:34:53 作者: 阅读次数: |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山铝基教处,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实施意见》(淄教师字[2005]5号)和《淄博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淄教发[2006]1号)精神,到2010年,全市实现45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在合格学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其中高中教师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或研究生班结业),届时,凡学历不达标者要调整其教学岗位。为达到此要求,决定继续与有关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1.山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政治、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美术教育;体育教育。 2.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3.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 二、报名条件与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管理干部。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统计表》,个人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推荐报名登记表》(贴1寸彩色照片)集体办理报名手续。于6月10日前将报名统计表(同时报电子稿)、个人报名登记表、考生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市教师教育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教育局与主办院校联合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制均为两年。采取在职自学和集中面授辅导答疑及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指定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音像资料自学的基础上,每年利用寒暑假或其它时间在我市集中设点,由主办院校派导师授课,每门课程结束后,主办院校负责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查,结合读书笔记、课堂讨论、作业等评定成绩。 学习内容为该专业的研究生课程,6—8门必修课,3—5门选修课,教学计划由主办院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凡学完6—8门研究生主干课,成绩全部合格者,由主办院校研究生院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完11门课程者,成绩合格并提交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由主办院校研究生院颁发承认具有“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凡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条件者,可向主办院校按规定程序申请硕士学位。 五、学费标准与待遇 1.山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政治、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学科专业学费每人每年2200元。美术教育与体育教育专业每人每年2600元。 2.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每人每年3600元。 3.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人每年3200元。 学员面授期间的差旅费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书籍资料费、生活费由学员个人自理。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课程,取得主办院校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同等学力证书”者,在本市范围内,按管理权限享受研究生同等待遇。在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竞争上岗、有关先进评选等方面,可优先考虑。考取市教育局委托有关师范大学招收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者,免缴部分学费。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市属学校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各单位要迅速将该通知精神传达到每所中学及每个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组织好推荐报名工作。 联系电话:2775627 2778753 联系人:郑天圣 李慎玉 电子邮箱:jxlshy@163.com 附: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推荐报名登记表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统计表 附件下载 淄博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 |

